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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学习型”单位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07-03-1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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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提升我所文明程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整体素养,加快构建学习型单位,特制定本创建“学习型”单位工作制度。
一、加强创建“学习型”单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学习型”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所长担任组长,负全面责任;支部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全面落实创建工作措施,抓工作成效;各支部书记负责具体落实,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全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创建“学习型”单位的重要意义。要努力加强相关知识学习,投入到创建活动中,争做学习型干部、学习型职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与时俱进,奋发有为,成为终身学习的楷模。
三、充分发挥现有资源,利用所会议室、“团员之家”活动室,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不流于形式,不拘泥于内容,做到真学,真懂,活用。
四、利用公开栏、学习园地、工作简讯和三明市农科所网站等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浓厚氛围。
五、加强管理,深化教育,注重实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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