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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持续推进创新驱动成效显著
浏览次数:38 发表日期:2016-02-23

2015年,我省科技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强化“科技创新:驱动经济,服务民生”宗旨意识,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提高科技进步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据统计,我省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第10位,综合科技进步水平居第13位,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居第7位。2015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950亿元,占GDP比重15.2%。

一、科技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作用有效发挥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数控一代”示范工程行动计划、示范工程(二期)工作方案出台,加快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数控一代”,推进制造业向智能制造方向发展。整合各类资源支持泉州市打造“数控一代”应用示范样板,省市县共同设立“数控一代”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带动相关研发投入超10亿元,预计新增产值200亿元。支持宁德电机龙头企业研发高性能伺服电机等数控技术装备,带动宁德电机产业转型升级。

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启动实施“海西装备云制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等9个科技重大专项17个专题。安排省级科技经费1.4亿元支持268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项目和42个海洋产业科技项目。积极支持龙岩新龙马汽车和厦门金龙客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015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2619亿元,增长9.9%,占全省GDP的9.2%。

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制定出台《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6.8万亩,新增产值75亿元。在低甲烷高淀粉水稻育种、水稻产量调控生长因子、菠萝基因组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开创性成果。

推进民生科技发展。推进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等技术研发。省科技重大专项食品中致癌物检测技术研究取得突破,部分设备实现批量生产。抗乙肝药物研发取得重大进展,获得2个抗乙肝适应症药品生产注册,新药创制水平不断提升。

 二、科技创新资源加快集聚

持续推进重大研发机构建设。中科院海西研究院通过验收,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机械总院海西分院建设取得新进展,高端装备产业园已有9家企业入驻,新增产值6亿元。厦门大学石墨烯工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有序推进,已取得一批研究成果。龙岩紫荆创新研究院、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国家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等高端研发机构建设进展顺利,创新龙头效应逐步显现。支持莆田华峰集团建设运动鞋面料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总结推广华峰创新发展成功经验,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范例。支持海山机械建设非破坏性挖掘装备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支持福州大学建设数字福建产业技术研究院。

积极争取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落地。龙岩、三明高新园区升格成为国家级高新区。新增龙岩、三明、邵武3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和南平、将乐2个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宁德海鸥公司大黄鱼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获科技部批准建设。厦门和三明入围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三年分别获得中央财政9亿和6亿元资金支持。2015年全省共争取获得新立项国家科技项目837项,资助经费12.4亿元。

引进培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出台自贸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资助暂行办法,新启动建设9个重大研发平台,新认定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7家,新建省级实验室57个。遴选第二批96名省“双创人才”,新增19人(团队)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与三甲医院及高校合作,设立卫生行业联合基金和高校联合基金,扩大对基础研究领域科研人才培养的支持范围。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推动

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获批建设。我省纳入国家技术转移“2+N”体系布局,海峡技术转移大楼落成,已确定18家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入驻。成功举办机械总院智能制造专题对接等8场技术转移专场活动,征集项目需求707项,推介成果565项,技术转移中心平台作用初步显现。

成果对接和引进力度不断强化。推动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在我省实施,举办中科院不同专业领域成果对接会,转移转化中科院知识和技术成果。加强与哈工大、同济大学开展项目对接。制定出台《福建省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金额53.9亿元。

对外科技合作深入开展。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建设了13个国家级、13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及联合研究中心。与科技部联合举办科技外交官跨国技术转移专场暨海峡两岸技术转移对接会,组织参加中俄蒙科技博览会、中国-东盟技术转移大会等项目对接活动,达成一批合作意向。开展“一带一路”海洋渔业领域部长级援外国际培训。与国家基金委续签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协议,组织赴台技术转移洽谈,建立12个国家级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基地及30个闽台科技合作基地,在平潭设立海峡两岸青年(光华)创新创业基地。

四、社会创新活力进一步激发

大力发展众创空间。配合起草省政府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鼓励多元主体建设多种类型的众创空间,推动各地建设众创空间近300家,评审产生49家省级众创空间,创业团队数近1000个、创客人数5000余人。连续三年举办福建创新创业大赛,搭建了创业创新与创投机构和资金对接平台。

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由企业牵头实施或参与实施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占新上项目总经费的79.8%。完善激励企业创新政策实施办法,2015年全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47.56亿元,同比增长9%(2014年增长46%)。新增省级创新型企业211家,累计达到639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56家、比增15.6%。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2035家,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

完善科技金融保障。设立风险补偿金,与省建行合作在全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助保贷”业务,推动各地科技支行共为全省1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5.04亿元。161家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获得贷款23.2亿元。为省内60家高新技术企业发放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带动其投保科技险1600多万元,取得60多亿元的风险保障。总规模3亿元的福建省生物与新医药创业投资基金正式启动运行。省创新创业企业股权融资与交易市场加快建设,促成企业和项目融资5亿元。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台湾创业园孵化基金。

加强创新创业服务。牵头制定出台省政府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补贴试点,推动其向社会开放。启动实施创新券制度,补助创业者和创新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新增备案科技企业孵化器60家、新认定省级孵化器9家;出台《福建省互联网孵化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首批认定互联网孵化器14家。目前,全省136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面积208万平方米,在孵企业3375家,创业岗位6.9万个。

 五、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

落实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出台《福建省企业科技创新股权和分红激励试行办法》,抓好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政策落实,扩大用人单位职称评价自主权,树立重科技成果转化的职称评审导向,现有中关村试点政策已全部在我省落实推广。积极争创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编制上报《福厦泉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方案》,示范区创建工作进入国家相关部委审签阶段。

深化科技计划管理配套改革。落实省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赋予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更大的自主权。修订了项目、经费、平台3大管理办法,新制定出台项目验收等10个具体实施细则与办法、规定。开展省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报告试点,建立和推行科技报告制度。编制完成全省“十三五”科技专项规划,明确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方向和目标。

六、践行“三严三实”收效明显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锻造科技系统从严求实优良作风。推进科技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9项、公共服务事项28项、部门责任事项53项。行政权力、公共服务、部门责任“三张清单”及时对外公布,严格按照行使职权,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网上运行。加强科技经费预算评审、绩效评价,提升科技经费监管水平。进一步推进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权力运行实现网上公开规范运作,新增科技奖励权力网上公开试点,把科技管理权力晒在阳光下、关在笼子里。

“十二五”以来,我省共实施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6934项,安排经费20.37亿元,较“十一五”增加8.57亿元,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比2010年翻了一番;有32项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4人获得省科技重大贡献奖;全省已拥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200个,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47个。全省7个高新区全部进入国家高新区行列,高新技术企业从1207家增加到2035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从1838亿元增加到3950亿元;五年累计获得授权专利总量达到18.9万件,比“十一五”大增13.8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0.9件增加到4.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