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三明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三明市闲置老厂房、旧仓库、存量商务楼宇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明创﹝2016﹞44号)文件规定,经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市“双创办”复核等流程,现将三明市闲置老厂房、旧仓库、存量商务楼宇扶持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9日—2016年12月15日
各有关单位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异议材料寄达市“双创办”。
联系单位:
市“双创办”项目组
联系电话:0598-8271056,13806966880
传 真:0598-8271098
通讯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兴业大厦14楼
三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经信委 三明市商务局
2016年12月9日
三明市闲置老厂房、旧仓库、存量商务楼宇扶持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