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园区企业资产按揭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明创〔2016〕53号)相关规定,金沙园区部分企业资产按揭贷款2016年度贴息申报材料已报我办,并经初审复核,同意对6家企业给予合计29.39万元的贴息补助,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3月24日─2017年3月31日
各有关单位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异议材料寄达市双创办。
联系单位:市双创办项目组
联系电话:0598-8271056
传 真:0598-8271098
通信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兴业大厦14层
三明市金融办 三明市双创办
2017年3月24日
三明市金沙园区企业资产按揭贷款贴息资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