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双创办、三明市经信委关于印发《三明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明创〔2016〕36号)和三明市经信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三明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经信中小〔2017〕2号),经企业申报、县经信局初审、市经信委复核、专家评审,福建三明鑫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符合三明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补偿要求,拟予补助,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6月9日前向我委、市双创办反馈。
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 监察室 0598-8223004
中小企业科 0598-8295266
市双创办 办公室 0598-8271098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