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闲置老厂房项目拟补助单位的公示
根据市双创办、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7年三明市闲置老厂房、旧仓库、存量商务楼宇扶持办法〉的通知》(明创〔2017〕3号),经申报单位申请、市经信委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会议研究,拟对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闲置国有老厂房出租,以资金补助,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2月11日前向我委、市双创办反馈。
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 机关纪委 0598-8223990
中小企业科 0598-8295266
市双创办 办公室 0598-8271098
附件:2017年三明市中小微企业公告服务示范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拟补助名单.docx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