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我所韦新宇同志被共青团沙县委员会授予“沙县优秀共青团员”的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09-05-08 阅读:

    2008年,沙县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建带团建,不断深化团建“三级联创”活动,大力推进团建服务社会、服务青年中充分发挥了突击队作用,涌现出一大批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优秀青年个人。为表彰先进,共青团沙县委员会决定,授予2个基层团委“沙县‘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授予10个基层团(总)支部“沙县‘五四’红旗团(总)支部”荣誉称号,授予32位同志“沙县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其中,我所韦新宇同志被共青团沙县委员会授予“沙县优秀共青团员”的荣誉称号。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三部门联合表彰全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集体个人 我所榜上有名
下一篇:三明市农科所召开“四个争先,四个促进”主题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