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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荣膺福建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5-07-13 阅读:
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荣膺福建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称号
 
    2015年7月6日,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在福州召开。会上宣读了中央文明委的表彰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我院荣膺福建省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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