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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 国庆节、中秋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9 阅读:
各研究所、处室:
    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共放假8天,即10月1日至10月8日,9月30日(星期六)上班。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确保全院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认真抓好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的落实,各研究所、处室负责人要加强对网络舆情和热点问题的及时回应和正面引导。各研究所、处室负责人要关心干部职工,主动化解干部职工中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研究所、处室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暂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得力有效措施保证安全。节假日期间要关锁好实验室、资料室、办公室及贵重物品存放点等部位的门窗,加强研发基地用电、用水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防“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消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组织开展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四、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按规定向上级请示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对延误突发事件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院党政办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值班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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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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